关于《亳****公司泰恩康中药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亳****公司泰恩康中药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701,传真:0558-****068
地址:**市**区魏武大道东,****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泰恩康中药制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
建设单位:亳****公司
环评单位:**海****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25929.8平方米,拟收购安****公司****公司现有厂区(1栋质检办公楼综合服务楼、1栋提取车间)及附属设施设备,并**1栋制剂车间、1栋提取车间、1栋仓库及配套设施,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系统、变配电、道路、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600吨中成药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期禁止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营运期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生活污水及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亳****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排放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排放限值标准及亳****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施工期严格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中相关要求,采取洒水降尘、道路硬化、砂石等原材料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提取车间一、二内水提、醇沉、醇提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设备,企业规范化操作,缩短物料转换时间,减小出渣区异味,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放口排放;提取车间二中药材前处理工序(破碎、筛分、煅制、干燥、蒸煮)产生的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先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再与蒸煮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一同进入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提取车间二混合粉生产线(粉碎、筛分、总混)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提取车间二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制剂车间丸剂、片剂、颗粒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设置D级净化车间,废气采取分区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对产臭单元加盖密封,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1、表3以及附录C.1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7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6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固废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药材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药渣经验后作为有机肥原料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污泥外运综合利用;质检室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乱丢乱放。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