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1-09
关于拟对****年产1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6年1月9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1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省**市**市泽国镇**路22号西南角一号楼二层 | **** | ****成立于2025年9月,拟租****材料厂(普通合伙)二层550m2厂房,计划投资191万元,购置注塑机、上料机、搅拌机、破碎机、冷却水塔、空压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各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车间设备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0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