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择隆安县市政基础设施停车位划线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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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县市政基础设施停车位划线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县市政基础设施停车位划线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市政基础设施停车位划线项目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涉及隆****停车场、**路、蝶城路(城南路-城南铁**)等13处路段及区域,拟施划平行式、垂直式小型停车位共2264个,停车位标线总面积3104平方米,车位标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0cm,标线厚1.5mm,标线采用热熔型涂料一次性标线;金额应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三、估算上控价

本项目上控价为20.6万元。

四、投标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须提供,未授权无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文第三点)的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专职人员名单及专职人员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后续更换人员的,必须书面征得我局同意,同时替换的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

****政府****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放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应清晰地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文件袋需使用胶水进行密封,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确保在递交后不会被打开或泄露,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六、资料递交程序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13日(8:00-12:00、15:00-18:00)将材料递交到****市政公用管理股(地址:****县**镇蝶城路383号,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771-****321)。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七、选定施工单位

本项目将结合《****政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购内控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通过召开采购会议,采用抽签摇号方式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2026年1月9日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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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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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择隆安县市政基础设施停车位划线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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