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广告、文具、家具、超市及杂货供应服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征集人 | **********公司 | |
| 采购代理 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县环峰镇****区1幢3单元110号房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谷健183****9251 | |
| 开启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 | |
| 入围候选供应商(广告类) | **** | |
| **县****公司 | ||
| ****文印店 | ||
| 入围候选供应商(文具类) | ****商贸有限公司 | |
| ****文具店 | ||
| ****文具店 | ||
| 入围候选供应商(家具类) | 含****公司 | |
| ******家具店 | ||
| ******中心 | ||
| ****超市类)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 |
| 入围候选供应商(杂货类) | ****商行 | |
| ****商店 | ||
| 含****经营店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供应商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征集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谷健;183****9251)。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征集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