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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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拟邀请:******公司、********公司、**市****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已由****科技局文件以顺发改审批[2025]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依法依规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1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河道暖冲带6650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岸950米,以防止水土流失,提升水体透明度;建设人工湿地5700平方米,降低农田退水的氮磷污染;建设氮磷拦截生态沟渠2100米,对农田排灌渠进行提升改造,加入脱氮除磷模块和水生植物,增强对农田退水的拦截和吸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7.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3.7.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3.7.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3.7.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7.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9 16:00:00至2026-02-02 09:00:00通****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cn/sc/)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值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67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2-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ttp://ggzy.****.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开标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交易中心(ttp://ggzy.****.cn/sc/)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乡,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1870,传真:/

联系人: 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中路2号,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6393,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cn/sc/

联系电话:0599-****8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地址:**县**乡

联系电话:0599-****003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双溪镇城南西路87****商贸城1****中心7层

联系电话:0599-****88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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