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9 16:25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2.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Z****001
4.采购项目预算:37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 01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 |
370000元 |
370000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规定配备。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市行政区域内允许有2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6年1月09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每日09时至12时、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省**市鹤**应民路与紫东路交汇处恒福一品小区4楼;
3.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现场报名,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报名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县君临天下小区35栋四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大道茶业交易市场E栋三楼
(3)联系人:黄先生
(4)邮 编:419600
(5)电 话:0745-****017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鹤**应民路与紫东路交汇处恒福一品小区4楼
(3)联系人: 王先生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138 7445 4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