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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6〕9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1-09 |
**市****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花木街道B3****中心(人民坊)**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延期的请示》(浦花办〔2025〕36号)收悉。
据文,该项目建议书于2025年2月13日获批(沪浦发改社〔2025〕100号)。因项目方案与周边居民沟通、论证、调整时间较长,建设单位预计无法在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有效期内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延期至2027年2月13日。
二、请抓紧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如有效期内未能上报,将不再延期。
三、沪浦发改社〔2025〕100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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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