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6-01-09 09:29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年加工表面处理100万平方分米汽车冲压具及筛框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第二次公示。
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表面处理100万平方分米汽车冲压具及筛框等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美的路68号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1楼
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租赁厂房1500m2**四条镀铬生产线(一条模具、三条筛框)、二条铜镍锡金银电镀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加工表面处理100万平方分米汽车冲压模具及筛框等项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
(2)建设单位地址:****开发区美的路68号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1楼
(3)建设单位联系人:顾宝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8****1030
(5)建设单位邮箱:****@qq.com
三、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名称:**中地****公司
主持工程师:王工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年加工表面处理100万平方分米汽车冲压具及筛框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年加工表面处理100万平方分米汽车冲压具及筛框等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向业主索取或通过附件下载。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