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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莹科****公司年产5000吨氟化钾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莹科****公司年产5000吨氟化钾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下:
项目名称:**莹科****公司年产5000吨氟化钾扩能改造项目
地点:**省**市**市**镇东三家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公司原有1万吨氟化钾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扩能改造,进行规模扩张,完全采用原1万吨氟化钾生产工艺,原1万吨氟化钾项目生产装置各个楼层均预留有扩能位置,此次扩能改造充分利用原1万吨氟化钾项目预留位置,不增加土建,新购置喷雾干燥装置、碱解釜、碱解液压滤机、精制釜、精制压滤机、包装机等设备,循环水、桥架、管线、线缆、水电气及其他生产装置等均依托原有生产线,不足部分补充。年产5000吨氟化钾(喷雾)精细化学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2月6日
联系人:杨永如
联系电话:186****2548
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