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概况
****2026年公交车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政府采购项目的邀请投标人应在**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浙商国际2幢单元2层2-2-2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9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2026年公交车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气瓶检验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7644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7644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
采购需求:****2026年公交车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气瓶检验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合同履行地点:招标人所在地,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2.1供应商应符****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2021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政府采购网(www.****.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包响应。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气瓶)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车用CNG气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浙商国际2幢单元2层2-2-2号楼;
3.售价:¥1000元/套(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0时00分(**时间);
2.地点:**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浙商国际2幢单元2层2-2-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地址:;
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方式:现场获取。
1)有效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关****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5.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5.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5.3原因阐述:经专家论证,**自治区内满足本公交车气瓶检测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气瓶)许可证》《气瓶拆账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所涉公交车气瓶检测服务属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类公共服务项目,对供应商的资质许可有严格且特殊的法定要求,相关资质的取得需经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具备不可替代性。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气瓶检测工作的合规性、专业性及安全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只能从该唯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处采购,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限: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拟定唯一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9180388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市**县聂当乡德吉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柳梧新区公交枢纽站
联系方式:0891-****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浙商国际2幢单元2层2-2-2号楼
联系方式:180****3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0****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