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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洪城次一路西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江澜****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内),起点接元城路(**路),终点至清源路
建设内容:**城市次干路,全长402.3米,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照明及通信等。项目总占地1.68公顷,土石方挖方3.21万m3、填方4.55万m3,借方3.70万m3,余方2.36万m3。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计划2026年1月完工,总投资4580.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