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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书院路旧街改造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衡****公司****公司
建设地点:四****书院路,一标段(胜利路至文林街,长1320m)及二标段(仁眉路至胜利路,长1043.373m)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城市支路改造提升工程,不涉及房屋拆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状机动车道进行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罩面;对现状人行道进行铺装更新;同步改造人行道路缘石、侧分带绿化、树池、公交车位、公交站台、路灯、环卫设施及杆管线等。项目总占地面积4.6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已于2020年10月开工,2021年1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