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2026-01-09****(以下简称“晋商资产”)持有的**县阳光****公司不良债权,已于2026年1月8日9:00时起至2025年1月9日9:00时止在**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com)进行了公开竞价。因本次公开竞价活动只有一名投资者参与竞买该债权,现再次发布公开竞价公告,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晋商资产拟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一、债权基本情况:
债权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 **县阳光****公司 | 183 | 163.84 | 保证 | 保证人一:长****公司;保证人二:****公司;保证人三:****公司****公司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仅包括保证人。
4.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方式、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四、竞价手续的办理
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2026年1月13日16:00时前(非工作日除外),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交纳竞价保证金3万元到指定账户,并通过**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提出受让登记申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前提出。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晋商资产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靳先生;联系方式:0351-****80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举报联系人:王女士,0351-****911。
地址:**省**市**区**大街282号。
****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