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507525E/202308-00019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审批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水利局****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文号: | 亳水许〔2023〕2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水厂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统一项目代码:****)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水厂位于**县**镇相楼村南侧,总占地约116.5亩,配水管网290km,建成运行后,将置换涡河以北11****水厂地下水,供水对象主要是城乡镇居民生活、公共用水及一般工业用水等。
二、同****水厂取水方案。设计供水规模7万m3/d,许可年取水量1778万m3,取水口位于西淝河与界洪****以南,西淝河左岸(地理坐标:E115°53′30″,N33°24′32″)。
三、同****水厂退水方案。厂区少量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供水区内退水,排入污水管网。
四、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节水设施,减少管网漏损。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建设项目取用水应服从市、县水利局的监督管理,依法取水供水,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及时申请报批。
六、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规定,在输水管的上游进口段安装计量设施,做好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信息服务系统。应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费(税)。
七、****水厂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并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八、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决定自行失效。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水利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