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六层宿舍配套家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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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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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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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六层宿舍配套家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街道长江东路628号居然之家一楼DS39-1-D-02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伍佰玖拾元整(¥2385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进门入户衣柜

品牌:冠臣

规格型号:900mm*550mm*2440mm,GC01。

数量:121平方米

单价:376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贺、王志强、曹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药都路与希夷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33****8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136****3736

2026年1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9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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