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区卫健局、农委、社事局、**分局、人才中心合署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区卫健局、农委、社事局、**分局、人才中心合署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用房选址要求:1、在高新区**大街与火炬路交汇处附近。2、面积3000平方米-3500平方米左右。3、用房要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封闭性空间,一楼大厅用作人才招聘市场使用。4、格局合理,适合办公使用,有电梯。5、交通便利、有独立停车位。6、设施比较完好,通水、通电、通热,有专业的物业管理。7、无房屋使用权纠纷。8、具有办公条件装修,不需进行大的装修和改建。
经论证只有****场地符合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顺达路1266号办公楼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许馨木,工作单位:**市引****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姜丽艳,工作单位:****学校,职称:正高级讲师;
姓名:李成刚,工作单位:****大学,职称:副教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568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570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035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新区卫健局、农委、社事局、**分局、人才中心合署办公场地租赁服务.pdf (860.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