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农产品品牌打造、产业升级、销量提升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2号楼6层601
中标金额:叁佰伍拾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区农产品品牌打造、产业升级、销量提升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全渠道供销管理平台、直播审核工具要求、农产品品牌打造、产业升级、销量提升体系建设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内进行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区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层,联系方式:189****424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黄淮海物流园内
联系方式: 198****9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区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层
联系方式: 189****4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189****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