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定城镇徽盐新天地、上**小区、徽盐.**世纪城、新时代小区4个租赁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县定城镇徽盐新天地、上**小区、徽盐.**世纪城、新时代小区4个租赁项目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01月09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号标的物(标的编号:****-04):****商铺一层西7107号,二层西5107号,社区用房108号,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
成交金额:555000.00元
4号标的物(标的编号:****-01):新时代小区2号楼二层东13间,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李厚学
成交金额:634000.00元
招租单位:****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0****6870
代理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39****7730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35670元)
公示期: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2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县定城镇**路618****中心三楼,联系人:忽股长,联系电话:0550-****633。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