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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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1-05
责任部门 ****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管理局拟对**运**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拟对**运**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76

联系人:****管理局

通讯地址:****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重新报批)

**回族自治区**市**市马家滩镇

**运新****公司

绿源恒森安环****公司

项目位于****市**市马家滩镇,场址范围坐标东经:106°44′40.812″~106°52′4.577″,北纬:37°45′3.842″~37°51′14.81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等。项目总投资36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94.86万元,占总投资1.31%。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治理等治理投资。项目总投资36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94.86万元,占总投资1.31%。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内道路、加工区等区域采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综合利用;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振和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政府指定地点;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实现挖填平衡,不得外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水

运营期太阳光伏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板下的植被绿化,不得外排。

⑵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

⑶固体废物

运营期废光伏板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仓库由厂家回收处置;废蓄电池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更换、拉运、处置,不得在厂区内贮存;站区内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加强管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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