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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接**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对象的能力评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二、资金情况
老年人能力评估预算最高限价为:120元/人次(大写:壹佰贰拾元整)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并出具规范的评估报告。
四、承接主体要求
承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其中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3名。评估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2.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
(三)设立单独的评估室,并满足以下要求:环境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温度适宜;分区设置接待/等候区、基本信息采集区、自理能力评估区、基础运动能力评估区、精神状态评估区、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评估区、评估报告区,分区标识明显;室内或室外具备连续的台阶和带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应平整、均匀、防滑;不放置与评估无关物品。
(四)承接主体须是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且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不得同时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五)受委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服务,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民政局签订合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
五、委托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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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方式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评估机构积极申报本服务,我局将择优挑选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委托其承接本项目。
七、提交材料时间
报送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月13日,08:00至12:00,15:00至18:00,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1月13日18:00前至****养老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评估人员名册及资质复印件、评估场所平面图及功能区照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0898-****1823
联系地址:****养老办公****政府院内B栋3单元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