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设施设备运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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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受****委托,对其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设施设备运维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磋商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设施设备运维

3.预算金额:柒拾肆万陆仟元整(¥:746000.00)

4.最高限价:柒拾肆万陆仟元整(¥:746000.00)

5.采购需求: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设施设备运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7.验收标准: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3.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谈判、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谈判、磋商)。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17:00止。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加项目招投标事宜。

3.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注:以上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上述材料应齐全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其拒绝获取文件。

4.文本费:叁佰元整(300元/份)

四、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花园路2518号鼎盛银座商务楼413室

联系人:张军、李叶菲

联系电话:0512-****6165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3: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13:30(**时间)

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管理中心1111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网

2.有关该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沈志鹏

联系电话:0512-****518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路2518号鼎盛银座商务楼413室

前台联系方式:0512-****6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李叶菲

电话:0512-****6165

九、监管部门

**市**区国资办

汾****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9
招标公告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设施设备运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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