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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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水洗3500万件成衣建设项目

****开发区前园路8号4#厂房2F~4F车间

****

本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租用******公司****开发区前园路8号4#厂房(2F~4F)车间进行生产(租赁面积1552.5m2)。企业通过购置水洗机、脱水机、烘干机等设备,采用清洗、脱水、烘干等工艺进行服装水洗。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水洗3500万件成衣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一起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A/O+二沉+多介质过滤”处理纳管排放,最终经嵊新****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收集后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2

********公司年水洗3700万件休闲服饰建设项目

**市浦南大道389号

********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租用浙****公司位于**市浦南大道389号1#厂房(1F、3F)车间进行生产(租赁面积1996m2)。企业通过购置工业洗衣机、脱水机、烘干机等设备,采用清洗、漂洗、脱水、烘干等工艺进行服装水洗。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水洗3700万件休闲服饰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一起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A/O+二沉+多介质过滤”处理纳管排放,最终经嵊新****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收集后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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