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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组织开展了**东1000****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东1000****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东1000****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二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东1000kV变电站500kV配套送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东1000****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东1000kV变电站500kV配套送出工程(二期)监测总结报告.pdf
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先生 028-****6080
****公司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