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学院、****文体中心大楼)室外绿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21日上午0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学院、****文体中心大楼)室外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控制金额:****540.19元
最高限价:****540.19元
采购需求:****海****学院、****文体中心大楼)室外绿化工程,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合同总工期为45 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前台【**市**区沧虹路95****银行8楼;**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小姐0592-****808,谢小姐 0592-****288。
售价:人民币100元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0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09:30(**时间)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公司名义参与磋商响应。)
1.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磋商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磋商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7.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10.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1.12.采购人针对本项目规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7675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门市**南路422号
联系方式:技术中心:李老师0592-****507/招标中心:李老师0592-****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沧虹路95****银行8楼;**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59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