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路(202县道-馨苑路)**工程鹿苑南苑路(202县道-馨苑路)**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苑路(202县道-馨苑路)**工程已由**市数据局以关于南苑路(202县道-馨苑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张数许【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鹿苑南苑路(202县道-馨苑路)**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塘桥镇,西起星奕路(X202)**现状馨苑路。
2.2 建设规模:**南苑路为城市主干道,西起星弈路(现状X202),****大道(现状馨苑路),全长约942m,用地红线宽约4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其中跨三丈浦河**桥梁一座,采用3跨46m预应力简支板梁桥结构,宽约45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城市主干路)、**一座桥梁(单跨20米)、雨污水管网(雨水管最大D1500)、路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等,施工估算价 2950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2.4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E320********021****1003 | 鹿苑南苑路(202县道-馨苑路)**工程施工监理 | 包括道路(城市主干路)、雨污水管网(雨水管最大D1500)、路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等,施工估算价 2950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 40.0 | 24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19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2日9时15分。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管理部门及电话
**市****管理处 0512-****1559
11.联系方式(异议)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管委会1112室 |
地 址:**市杨舍镇公园新村16幢4楼(公园路195号) |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 联 系 人:陈洁 |
联 系 人:张慧 |
| 电 话:051****63977 |
电 话:139****4577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qq.com |
电子邮箱:****@qq.com |
2026年01月12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的要求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2.1.2 |
资格评 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 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 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 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3.2.2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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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3 |
项目监理机构 |
监理机构人员(不 含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 监理 员:2 人; 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 (只需附承诺函)得 20 分,否 则不得分。 |
20.0 |
| 综合标 |
设备、检测仪器 |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 仪, 至少各 1 套(提供有效期内 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扫描件)。 满 足以上数量要求得 3 分,缺一项 扣 1 分,扣完为止。 |
3.0 |
|
|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分值 ×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 _2%。信用分按照开标当日有效的加急标书代写 ****建设局最新公 布的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 果 。 |
2.0 |
||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 值执行 |
0.0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 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 的,用插入法计算。 |
75.0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总监:0 分 监理机构人员:20 分 企业评价:0 分 类似工程业绩:0 分 设备、检测仪器:3 分 总监答辩:0 分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2 分 投标报价:75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100%,每档按 1% 计。 |
|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Q Q 值=。(Q≥80%) |
注: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具体文件名称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文号为:****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也可以采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 号))
2.投标报价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 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