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拟对持****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
截至2026年1月5日(处置基准日),****酒店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50,450,924.85元,其中:债权本金156,900,358.82元,利息、罚息、复利共计93,465,640.13元,案件受理费84,925.90****法院认定为准)。担保措施为抵押、保证。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14日,主要经营餐饮;住宿;烟酒、预包装食品、有色金属、汽车、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礼仪庆典服务。登记状态:存续。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
抵押****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花园12幢的房屋所有权及房屋所占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花园12幢地下一层车库,1-3层商铺,4-11层商住楼,12-14层写字楼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1,964.44平方米。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保证担保
****酒店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酒店****公司、周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诉讼执行情况
诉讼情况
原债权行就本项目贷款债权对债****酒店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2019)云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
后原债权行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院提起诉讼,最高院于2019年12月20日下达(2019)最高法民终189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4月16****法院下发了(2020)云执28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案件由**中院执行。
司法执行情况
抵押物已进入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中国长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二、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邵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8395、0871-****8551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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