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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关于****园区轻工纺织产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产投函〔2025〕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园区轻工纺织产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经我局委托******公司评估完成,现结合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批复理由:为了贯彻落实《****园区实施方案》,****园区基础设施,吸引更****园区发展,同意实施****园区轻工纺织产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园区高铁新区SE-03-02-03#地块。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45240.21平方米,分2个地块建设。地块一规划用地面积41.266亩、总建筑面积26730.00平方米,其中1#-4#厂房建筑面积均为6570.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地块二规划用地面积18.734亩、总建筑面积18510.21平方米,其中5#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889.46平方米、6#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037.84平方米、7#综合楼建筑面积12209.66平方米、8#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43.25平方米、门卫室两座建筑面积均为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和设备购置等。
五、项目建设方案:同意《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工程方案(含总平面体布置、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平工程、配套土石方工程)、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数字化方案、建设管理方案等。
六、其他措施方案:同意《报告》提出的项目运营方案、项目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等方案。
七、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53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21.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7.82万元,预备费1502.91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市本级财政资金1681.80万元,业主多渠道筹措14850.22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八、工程招投标: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表(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相关支持文件:****园区轻工纺织产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等3个项目相关工作的函、****财政局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园区轻工纺织产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投资方案。本项目年综合能耗567.41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7〕1524号)的精神,本项目不需单独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链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收信地址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