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需采取洒水、车辆冲洗、限速、材料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管****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限时施工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固体废弃物须定点堆放,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车间及装配车间(原安装车间二)产生的超精、清洗防锈废气依托原有的1套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你单位应优先选用低VOCs含量物料,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做好无组织废气控制,使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磨削液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管****处理厂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磨削废铁泥、超精清洗废油泥、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油烟净化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建设要求;废砂轮厂家回收利用,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优先外售综合利用。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车间地面、仓库设定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磨削液集中循环系统、超精油集中供油系统、液态原料暂存区设定为重点防渗区,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容管理制度,按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及项目;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量指标,VOCs有组织排放量需严格控制在0.176t/a范围内,你单位需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