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审批
广东-珠海-香洲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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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9

项目名称 **市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省珠****开发区港珠湾山庄小区周边区域、唐乐社区、****社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9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何季春
联系人 宋天放 联系电话 185****0900
项目投资(万元) 13756.85 环保投资(万元) 684.8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港珠湾山庄小区周边山脚**1.2mX1.0m~1.4mx1.5m截洪沟1.3km:在港珠湾山庄小区内部道路下**2.4mX1.5m~7.0mX1.5m雨水渠,长度约0.06km:在市政道路下**4.6mx1.5m雨水暗渠,长度约0.24km。沿华夏路(唐乐路-港湾大道)**排洪渠727m,同步建设配套附属设施;在华夏路**雨水暗渠727m、配水管646m、输水管729m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按50年一遇设计标准,在鸡山、银坑片区建设截洪沟和雨水管渠约8km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工地扬尘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车辆运输盖篷布;运营期间,做好厨房油烟收集处理,垃圾收集点做好日常管理和清洁工作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经市****处理厂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加强管理,运往指定的建设垃圾集中点,废弃土石方应运往专门弃土处置场所,生活垃圾应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及时清运,做好清洁消毒。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装置配置好的低噪设备,避免夜间作业,并设置临时音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项目建成后无有毒有害污染排放物,对项目附近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承诺:**** 何季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何季春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000000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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