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根据《**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年度预算,决定组织开展**区2026年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但不****公司、****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公司、****公司等单位。
二、项目任务
引导、服务注册地在**区、**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为有条件的企业提供专业科技服务,并辅助其入库**市科技型企业。
三、资助方式
结合年度预算,综合评审后择优立项,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资金,不再进行结题验收。根据培育科技型企业入库数量的不同,将项目分为三档进行支持:
A档:2026年1月—4月总计培育科技型企业入库数量达到25家及以上的单位,每培育1家科技型企业入库支持1500元。
B档:2026年1月—4月总计培育科技型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5-24家的单位,每培育1家科技型企业入库支持1200元。
C档:2026年1月—4月总计培育科技型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0-14家的单位,每培育1家科技型企业入库支持1000元。
科技型企业入库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同一家入库的科技型企业只对应一家申报单位。同时符合我局其他同类型补助政策的,由企业自行选择一种类型申报。
四、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0日受理项目申报,统一进行评审,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后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区2026年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附上相关印证材料,于申报时间内提交盖章****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原件pdf扫描电子版一份,按****科技局(地址:**区广福大道12****中心B区2号楼8楼805)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23-****5080
邮箱:****@126.com
附件:**区2026年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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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