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特委托****承担****废弃光伏组板**化回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弃光伏组板**化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大道北侧凤形新材料6号厂房;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亿元,拟租****开发区河沥园区**凤****公司6#厂房,购置上料拆盒一体机、全自动拆框机、去玻机、胶膜去除设备、热解炉、全自动物理筛分机、不锈钢反应釜、搪瓷反应釜、过滤洗涤一体机、离心甩干机、启动隔膜泵、立式储罐、中频炉等相关拆解及提银设备和配套环保设备,项目达产后,年处理1.2万吨废旧光伏组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建设地址:安****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大道北侧凤形新材料6号厂房
联系人:黄总
电话:151****984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33****3980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广场A座512室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