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置及其它零星工作外委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固废处置及其它零星工作外委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邀请范围:公开
二、标段概况
标段名称:固废处置及其它零星工作外委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GQQY-ZB****110115-001-2
标段内容:本项目包括处置固废物(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湿排灰、脱硫砂石)过程中发生的取用、装载、堆存、工作;燃运输煤过程中的输煤皮带监护、落煤管疏通、煤场三大块清理及其它临时工作,确保正常上煤;运行部入炉煤的采制样及其它辅助工作;灰场扬尘抑制、除草、清沟等维护工作;入厂煤采样机运行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三、公告媒体及公示日期
公示媒体: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 2026-01-09 18:00至2026-01-12 23:59
四、候选人信息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格 | 评审分数 | 其他说明 |
| 1 | **** | ****800.00元 | / | / |
| 2 | ******公司 | ****400.00元 | / | / |
| 3 | **鼎晟****公司 | ****960.00元 | / | / |
五、备注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桔山新区**大道侧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2****6032
监督人名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省**市**区**北路318****广场(A)1单元7层
联系人:刘开迅
联系电话:0851-****855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