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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及瑞政办〔2014〕105号、瑞政办〔2018〕144号、瑞政办〔2024〕75号、《“退二进三”处置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瑞资规发〔2025〕73 号文件精神,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市环鼎****公司申请将****广场东路生产厂房1幢1-7层的现有建筑物补办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由工业临时改变为经营性商业用房(足浴),申请从2024年11月21日至2026年2月20日变更建筑面积3090m2。
凡是与本次行政许可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塘下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23日
联系电话:****5169
联系单位: ****塘下分局(塘下大道与实验路交叉口)
附件: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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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