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镇、包集镇、榴城镇2025****中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东路2777号
成交金额(费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3.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县**镇、包集镇、榴城镇2025****中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采购项目概况:**镇、包集镇、榴城镇2025****中心村建设项目,其中**镇项目地点分别为:******中心村、******中心村;包集镇项目地点分别为:包集****中心村、包集****中心村;榴城镇项目地点分别为:榴城****中心村。建设内容主要有:道路畅通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整治工程等。本项目为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跟踪审计服务和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2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算:施工费约854.903149万元,跟踪审计费用约为4.274516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最高限价费率为5‰,供应商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5.开标日期:2026年1月9日10点00分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综合评标法得分:84.66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镇
联系方式:173****1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怀****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177****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席(采购人代表)赵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73****1552(采购人代表)、177****1816(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