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宣传推广视频拍摄制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宣传推广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2. 采购要求:围绕**区自然景致、特色美味、人文底蕴、精品活动、优势产业、品牌赛事六大维度,将区域独特性与热点话题深度绑定,完成42条30-60秒系列短视频策划制作(含脚本、航拍、地拍、后期、配音等),多视角彰显**风采。
3.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4. 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5.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2026年1月15日(周四)下午15点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加盖骑缝章)递送至****,****小组进行现场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6. 评标方式:提供材料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二、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合法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资格
3. 实质响应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三、供应商报价文件内容
1. 报价单(统一格式,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上述文件以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付款方式
提供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内容,履行2025年“宣传推广视频拍摄制作”相关服务,开具发票按阶段付款。
五、成交办法
1. ****小组: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 确定成交投标单位: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确认后即为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3. 多家报价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六、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不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同时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七、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资格要求或技术规格存在倾向性、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加急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 黄蕾,电话:0553-****718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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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