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东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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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778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17****环境局****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自备应急LNG气化站项目

****

**自治区**市**区国家生态****园区****厂区内

**广炫****公司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0m2,利用现有厂区闲置空地建设LNG气化站1座,设置2座容积为50m3立式LNG低温储罐,总容积为100m3,天然气管网、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日供气量为5.959万m3。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人员从现有工程调配,年工作时间为330天,实行三班两倒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为7920h。本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比2%。

1、废气

本项目液化天然气卸车进行到末段槽车内的低温天然气由于压力变化而产生闪蒸天然气,通过卸车台气相管道回收调压汇合后输入用气管网,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为LNG储存项目,也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空压机、增压撬、气化器、加臭撬等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污染源强为80~95dB(A),通过采取选用基础减振、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区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泵的维修及养护产生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2t/a,暂存至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四氢噻吩(加臭剂)、润滑油、废润滑油,经计算Q值为4.3057,属于1≤Q<10,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

本项目防火安全距离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距离要求;站区采取一般防渗措施,确保渗透系数≤1.0×10-7cm/s。储罐区设置围堰,底面积11×15m,高1.2m,围堰内设置了1个小型的集液池。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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