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00449XQ-****1216-001151-6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1-09 17:34:54 |
**二中(高中部)食堂及学生宿舍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二中(高中部)食堂及学生宿舍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二中(高中部)食堂及学生宿舍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县****公司 | |||||
| 最高限价 | ****7087.21元(含暂估价****000.00元 不另计税金)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镇锦绣新天地2栋501室 0564-****03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7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48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二)总则中第(四)项投标文件的编制第20.2条,投标文件技术标二封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二)总则34.2.2.3异常低价处理,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异常低价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投标报价无效。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二)总则34.2.2.3异常低价处理,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异常低价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投标报价无效。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立****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二)总则34.2.2.3异常低价处理,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异常低价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投标报价无效。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二)总则34.2.2.3异常低价处理,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异常低价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投标报价无效。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方:****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工期 | 480日历天 |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方:**省**市**县临淮岗镇临淮街道 联合体成员方:**省**市**区通锦路16号 | |||||
| 投标报价(元) | ****2378.49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卫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 川152********0439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金经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公司****中心工程” 2024年****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公司****中心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1、“贵****医院”获得****协会颁发的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学校(**)国际部永久校区**工程二标段”****协会颁发的二〇二三年度**省建设工程金匠奖; 3、“****学校**工程”获得2024年度**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4、“住宅(1#-9#楼)、社区用房(10#楼)门卫室及地下室及装饰装修工程”获得2021-2022年度**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 |||||
| 企业业绩 | ****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2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县****公司 地址:****住建局5楼、****集团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姜股长、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155、0564-****438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811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811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