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933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委托****,对某6铝合金舾装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及采购人确认,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结果
1.项目名称:某6铝合金舾装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谈判结果: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谈判时间 | 预成交供应商 | 排序 |
| 1 | 铝合金舾装件 | 2026-1-7 | **** | 1 |
| **欧****公司 | 2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书应当经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主要包括: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名称;
3.明确的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理由;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并且供应商拒不补充完善的,或补充完善后内容仍不完整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内容超出质疑处理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
8.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9.要求对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详细打分等进行信息公开,或要求复核打分、个别评审细节的;
10.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事项、请求或者主张、事实和理由、法规依据、线索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等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并自受理质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并作出书面答复。
四、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供应商,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五、相关费用
军队装备采购单位不得单独收取质疑、投诉或者投诉复议费用,但是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提供证据,以及专家评审、会议保障等费用, 由提出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可以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退还日期相应顺延至处理结束。处理过程中供应商申请撤回其质疑、投诉或者投诉复议的,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承担 ”的原则由过错方承担费用,涉及多方责任的按责任轻重协商合理分担费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接收部门:****中心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联系电话:0551-****015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