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沁河先行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占用屯城村土地办理乡村批次项目节地评价编制进行国内询比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县沁河先行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占用屯城村土地办理乡村批次项目节地评价编制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为**县沁河先行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占用屯城村土地办理乡村批次项目节地评价编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2、建设地点:**县嘉峰镇**村和尉迟村之间,沁河干流与半峪河支流交汇处。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本单位任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函、③****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在公示期内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月纳税凭证及任意一项社保凭证、⑤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本单位任职、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原件及两套胶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认可。
六、供应商报名和询比出售时间:
1、时间:2026年1月09日至2026年1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
(每天9:00-11:00,15:00-17:00)
2、受理单位:****
3、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180****3540
七、详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 系 电 话:180****3540
公告发布媒体:****协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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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