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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元 | 1450 项 | 9,860 元 |
一、施工面积:1450平方米。
二、具体要求:
1.根据区域的布局状况、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污染源分布状况重点污染源检,使用专业空气治理检测分析仪对待施工区域内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空气质量初测,了解污染程度,确认相应治理方案;
2.施工现场防护:将不需施工的物品及部位遮盖(如电器、灯具、金属、玻璃、塑料、工艺品等,确保该部分物品始终以完好状态;
3.局部前处理(熏蒸):针对个别部位的高污染源(如地毯、
板材柜等)可能需要进行施工前处量,采用熏蒸机配熏蒸液以产生的高温蒸汽激发并加快污染物的释放,提高治理效果
4.装修后的空气污染物不只是甲醛,还有苯、甲苯、二甲苯及 TVOC,还需要对苯系物、 TVOC 进行综合治理和装修异味降解处理;
5.对整体的污染源进行 2-3 遍的甲醛、苯系物及 TVOC 专项清除,使用的为进口治理产品;
6.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二次喷涂施工,喷涂方式为少量多次,彻底干透后方可进行二次施工;
7.治理施工结束后 7 天,对标准治理与全面治理后场所进
行复检,若不能达到目标效果,将进行二次施工,直到达到目标;
8.使用进口药剂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3 遍,治理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系物,TVOC 等指标达到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50325-2020 规定的数值,各项检测数据合格后再收费,若第三方检测不合格,需再次治理至合格,不再加任何费用,治理至检测数据合格为止,并承诺在治理施工后保证不产生任何二次污染,不对相关物品造成损害。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