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关于2025年12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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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关于2025年12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2025-12-31 10: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1月7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
年产60000件滴灌带生产项目
**市 **** 一、该项目位于**市上库综合产业园**大道211号,项目北侧、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为**瑞****公司。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拟建设内容:**1栋生产车间(建设41条生产线,其中15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8条聚乙烯软带生产线、15条内镶贴片滴灌带生产线、1条园林绿化管生产线、2条造粒生产线、原料及成品堆场)、1栋办公用房、1间门卫室、消防水池、泵房、废旧滴灌带贮存库、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等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生产电加热、供暖电暖器)系统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污染防治设施。造粒生产线工艺流程:废旧滴灌带—人工分拣—清洗—破碎—清洗—电加热造粒设备(熔融、挤出)—冷却—切粒—聚乙烯再生颗粒;滴灌带、软带及园林绿化水带生产工艺流程:原料聚乙烯再生颗粒80%、聚乙烯(新料)15%、色母2.5%、抗老化剂2.5%—搅拌—熔融、挤出—冷却—定型—收卷打包—入库;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旧滴灌带5400t,年生产滴灌带再生颗粒5356t,迷宫式滴灌带4500t、聚乙烯软带15840t、内镶贴片式滴灌带13500t、园林绿化水带800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4.33%。
二、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41条生产线独立设置负压集气罩+软帘装置,再生造粒生产线、软带生产线和园林绿化水带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浓缩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迷宫式滴灌带和内镶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浓缩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生产工序设置封闭生产车间,废旧滴灌带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地面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熔融温度,减少有机废气产生,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1572-2015)表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临时化粪池,定期清掏拉****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下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破碎及原料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废水待****园区下水管网,最终****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分拣废物、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填埋场处置;不合格品、残次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返回造粒工序;废过滤网****回收站;熔融废渣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注塑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严禁在厂区焚烧过滤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严防危险废物、事故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做好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储存管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建立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冯新琴0996-****807
2 ******公司钻井无害化
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
**环保站(一)建设项目
**县 ******公司 一、项目位于尉****工园区以东,****园区道路,其余均为戈壁空地。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拟建设内容包括:**1套磺化泥浆综合处理装置、1套一体化水处理设备,以及岩屑处理池、泥浆回收利用池、污水处理池(污水暂存池、污水处理池和**池三部分)、还原土堆场、物资堆棚、库房等,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暖采用电暖器)系统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污染防治设施。工艺流程为:磺化泥浆—岩屑池暂存—泵入破胶搅拌罐(聚合氯化铝、硫酸亚铁、氧化铝、中和剂碳酸钠以及絮凝剂等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配比)—泥水分离—****处理站)检测(干基)—水处理达标回用(干基外运)—检测合格后堆场存放—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磺化泥浆21万方(不得处置沾染油污的磺化泥浆),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70.2万元,占总投资的8.78%。
二、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超出规划占地范围作业,减少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增临时占地,禁止乱轧乱碾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成后,实施厂区绿化,提升区域生态防护能力。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及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的要求,拆除岩屑处理池、泥浆回收利用池、还原土堆场等生产设施,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处理场地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确保项目区不遗留污染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及土壤调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限定转运车辆在厂内的行驶速度,车辆车厢采用密闭式箱体货车;同时进场道路须全部硬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严格按照要求设置磺化泥浆废弃物干料和处理后泥土堆存场所,物料堆存采用围挡+防尘网覆盖,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防渗生活污水暂存池,****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高效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限值后,用于周边荒漠植被恢复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开挖土方定点堆放,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处理后的还原土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后,用于井场道路铺垫等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物(编织袋及桶****回收站处置;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沉淀污泥回用于前端泥浆配制;废油桶、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均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就****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库实施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岩屑处理池、污水池、泥浆回收利用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定期排查防渗设施完好性,杜绝跑冒滴漏,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来料管理,磺化泥浆贮存于专用磺化泥浆收集池内,严格控制贮存量,不得超量贮存,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全流程管理。加强生产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关注特征指标变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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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联昊科****公司环保站项目 **市 **中联昊科****公司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工程布置与施工方案,缩短施工周期,避开春季大风季节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的室外作业。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设置封闭围挡,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并减速行驶。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吸污拉运****处理厂深度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施工弃土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整,做好生态恢复。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超出规划占地范围作业,减少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增临时占地,禁止乱轧乱碾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成后,实施厂区绿化,提升区域生态防护能力。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及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的要求,拆除磺化泥浆收集池、晾晒堆场、还原土堆场等生产设施,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处理场地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确保项目区不遗留污染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及土壤调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磺化泥浆晾晒堆场和还原土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篷布苫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原料磺化泥浆采用地下池体封闭存储并设置围挡,减少装置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压滤废水经一体化水处理装置(高效氧化+混凝+超滤深度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前端泥浆及药剂配制,严禁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定期吸污拉运****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合理布局,对调质罐、板框压滤机、泵类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后的还原土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后,用于井场道路铺垫等综合利用。药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纤维束、金属钝化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贮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污泥回用于前端泥浆配制,废过滤膜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填埋处置。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磺化泥浆收集池、磺化泥浆晾晒堆场实施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还原土堆场、生产车间、药剂库、化粪池实施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危废贮存点采取防渗防腐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定期排查防渗设施完好性,杜绝跑冒滴漏。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来料管理,磺化泥浆贮存于专用磺化泥浆收集池内,严格控制贮存量,不得超量贮存,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八)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全流程管理。加强生产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关注特征指标变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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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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