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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责任险**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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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17: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056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巴城镇祖冲之南路3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02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西路1468号1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容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6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4.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5.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调整为“4.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5日内没有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经被保险人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不出具《拒赔通知书》的,被保险人有权利提起诉讼。5.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更正日期:2026-01-09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巴城镇祖冲之南路388号
联系人:盛怡茗
联系电话:133****8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镇**西路1468号12F
联系人:金丽丽、王女容
联系电话:0512-****0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丽丽、王女容
电话:0512-****0560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