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17: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范小姐、黄小姐、郑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9473/135****199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西洋南路3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91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镇玉藻路19号魁岐小区二区(A区)1******4层A07-09单元(自贸实验区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9473/135****199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中增加
11.食堂营收成本覆盖保障条款
11.1.收支平衡条款: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公式:盈余=营业收入-服务费-食材费用-水电费-其他费用(营业收入*2%)。每月进行一次盈余核算,一年服务期满对全年盈余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如盈余<0,则按照亏损金额的50%从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如服务费不足扣除,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其他方式追偿。
11.2.营业收入以采购人每月收到的食堂收入为准,不含预充值部分。
11.3.服务费以合同价为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11.4.食材费用以采购人指定供应商提供的采购结算凭证及中标人提交的合规报销凭证为准。
11.5.水电费按食堂对应的水电表实际缴交金额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82-02147[2025]01003。
2、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时间投标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西洋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0591-****9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省**市**区**镇玉藻路19号魁岐小区二区(A区)1******4层A07-09单元(自贸实验区内)
联系方式:152****9473/135****19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范小姐、黄小姐、郑先生
电话:152****9473/135****1998
****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