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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25MB****517D | 建设单位法人:刘松松 |
| 达瓦扎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扎木路15号 |
| **县玉许乡林琼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5.44881,95.45267,95.46052 纬度: 30.13689,30.13633,30.138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9 |
| 林环审〔2025〕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2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25MB****51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鑫泽梓润****公司 |
| ****0108MAEJ698D41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12-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2UCVZ9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道路工程实施硬化村庄内部道路,共20条道路,总长4745.379m,路基宽度4.5m,入户宅间道路硬化面积6620.831m2;排水工程建设16座化粪池(11座2m3化粪池、1座4m3化粪池、2座9m3化粪池、1座12m3化粪池、1座20m3化粪池);水利工程为达那弄巴曲林琼村段**堤防2617.0m,其中左岸1312.0m、右岸1305.0m,钢筋石笼结构(基础、堤身),护脚为钢筋骨架铅丝石笼,设置下河梯步4座;路灯工程建设6m高太阳能路灯30盏。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工程实施硬化村庄内部道路,共20条道路,总长4745.379m,路基宽度4.5m,入户宅间道路硬化面积6620.831m2;排水工程建设16座化粪池(11座2m3化粪池、1座4m3化粪池、2座9m3化粪池、1座12m3化粪池、1座20m3化粪池);水利工程为达那弄巴曲林琼村段**堤防2617.0m,其中左岸1312.0m、右岸1305.0m,钢筋石笼结构(基础、堤身),护脚为钢筋骨架铅丝石笼,设置下河梯步4座;路灯工程建设6m高太阳能路灯30盏。 |
| 项目整体建设工程量与环评一致,项目工程量上不存在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洪堤工程施工工艺: (1)场地清理、基础开挖 项目施工前需先对拟建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平整,然后对堤防拟建区域基础进行开挖,堤防基础为砂砾石料开挖,项目拟建防洪堤填筑需精心组织施工工序,砂砾石开挖时采用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的方法施工,现场工作面宽,开挖较灵活。开挖拟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t~15t自卸汽车配合运输。严格按施工图及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应自上至下分段依次进行。 (2)铅丝石笼堤基制安 本工程涉及的铅丝石笼施工主要是堤防铅丝石笼堤基。 铅丝石笼规格:采用8#铅丝机械编制,铅丝网面网格尺寸为150×150mm,笼体之同的连接采用绑条焊接,形成一个整体,钢筋骨架铅丝笼沿堤防长度方向笼体长度为3.0m,堤身高度、不同笼体宽度及高度尺寸可根据堤防高度进行调整。 施工运输:将编制好的铅丝笼采用农用车运到施工现场,基础底面整平后铺设以保证石笼与基础地面有可靠的接触,石笼由人工搬运到铺筑层上,块石用人工或手推车运到笼边,人工放置到笼中。为提高工效,减少工序之间的干扰,按堤防长度分段增设工作面各段同时施工。 (3)基坑回填及堤身填筑 堤防堤身填筑采用全断面填筑施工,每50~100m分为一段,分铺料、平整、洒水、碾压、试验验收共5道工序。 堤身填筑和基础砂砾石回填主要利用本河堤工程的开挖料,开挖料均能满足设计提出的粒径小于0.1mm砂砾石料含泥量不超过5%,粒径大于5mm的砾石料不少于 50%规定。砂砾石填筑碾压密实度要求不小于0.6。 (4)铅丝石笼挡墙制安 本工程涉及的铅丝石笼施工主要是堤防的铅丝石笼堤防。 石笼规格:采用8#铅丝编制,单个笼体长控制在3m。 施工运输:编好的铅丝笼采用农用车运到施工现场,石笼由人工搬运到铺筑层上,块石用人工或手推车运到笼边,人工放置到笼中。每层箱体填充料完成后,控制好每层箱体的高度**整度,保证高度**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的洒水降尘,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回填并进行迹地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进行洒水降尘,对土石堆场、施工场地进行有效覆盖,避免风力起尘;设置防护围墙、工地出入车辆冲洗、选用优质设备、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维护和保养工作,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密封运输防止粉尘飞扬和材料、产品洒落,禁止在大风天气情况下进行项目填筑料及土石方挖填、渣土装卸等作业,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合理、科学地规划和布设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设置围墙、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等敏感区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可**化利用的必须充分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5、土石方平衡工作:本项目防洪堤工程基础开挖0.40万m3,全部用于防洪堤背后回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土石方开挖2.2282万m3,回填量2.1681万m3,多余土石方0.0601万m3,用于道路边坡绿化及沿线凹地平整。本项目不设砂石料场、取弃土场,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从合法料场购买,严禁私自乱采滥挖。 6、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营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的洒水降尘,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回填并进行迹地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进行洒水降尘,对土石堆场、施工场地进行有效覆盖,避免风力起尘;设置防护围墙、工地出入车辆冲洗、选用优质设备、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维护和保养工作,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密封运输防止粉尘飞扬和材料、产品洒落,禁止在大风天气情况下进行项目填筑料及土石方挖填、渣土装卸等作业,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科学地规划和布设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设置围墙、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等敏感区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可**化利用的必须充分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5、土石方平衡工作:本项目防洪堤工程基础开挖0.40万m3,全部用于防洪堤背后回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土石方开挖2.2282万m3,回填量2.1681万m3,多余土石方0.0601万m3,用于道路边坡绿化及沿线凹地平整。本项目不设砂石料场、取弃土场,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从合法料场购买,严禁私自乱采滥挖。 6、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营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2、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同时将验收资料送至管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部门进行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业主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2、该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本次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式投入运营,同时将验收资料送至管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部门进行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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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在施工场地内设置2个防渗旱厕,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利用厕所收集,定期清掏外运至周边林草地、耕地施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厕所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②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1个,混凝土防渗结构,废水排入沉淀池后静置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车辆清洗、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作拆除或填埋处理。 ③防洪堤工程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并采取纵向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围堰内设置一个集水井,尺寸:长2m×宽2m×深2.5m,底部铺设防渗膜,基坑排水经围堰内排水沟流入集水井静置沉淀后排入下游河道,避免直接排放至河道。基础施工完成后,立即拆除、回填集水井。 ④防洪堤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效率,尽量缩短施工期,以保障河道行洪。不得向河道内丢弃或倾倒土石方、建筑垃圾等。项目堤防基础施工避开降雨日进行。 |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 生产废水通过施工场地内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未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用于耕地施肥;防洪堤涉水施工采用围堰导流,围堰已经拆除完毕。 | 无 |
| 1 | ①施工扬尘 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对砂石等物料应采取遮蔽等有效防尘措施,以湿料形式运至各施工点,湿料应随运随用,防止飞灰扩散;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覆以防尘网遮蔽。 ②运输扬尘 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采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段运输,在经过场镇、村庄等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车辆驶离施工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③施工机械废气 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使用优质燃料。 | 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不设排放标准。 | 施工期间采取了加强管理,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者采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驶离工地前对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临时堆场覆盖,每天洒水抑尘。 | 无 |
| 1 | 合理施工,设备基础减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合理施工,设备基础减震。 | 无 |
| 1 | ①土石方:防洪堤基础开挖卵砾石料,全部用于防洪堤背后回填,无弃渣。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开挖土石方优先作为回填料利用,多余土方用于道路边坡绿化及沿线凹地平整,不设弃土场。 ②建筑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收购站,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根据《**自治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关于规范建筑垃圾清运的通告》等规定,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单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向交警部门申请核定时间、路线,在禁行路段或区域通行时须取得临时通行证。不得擅自设立弃渣场受纳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③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定期送往林琼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可就地填埋,不可随意丢弃。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内的隔油沉淀池进行清掏回填,清掏出的泥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乱扔。 | 施工期未设弃土场,土石方均合理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相应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所;施工机械及车辆依托玉许乡机修厂维修,不在施工现场维修保养,不产生含油废水,未设置隔油池。 |
| 1 | ①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用地,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车辆进出项目区时,不可以随意改道,要按照现有道路行驶,避免对原生植物造成进一步的破坏。 ②施工前期对项目区内可剥离区域地表进行表土剥离,采取编织布覆盖并进行洒水养护,后期用于施工迹地恢复;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进行迹地清理平整,对施工场地、下河施工便道进行表土回填及播撒草籽、栽植灌木等植被恢复措施,草籽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灌木,并定期洒水,保证绿化成活率;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植被,减小生物量损失。 ③在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运输、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临时占用土地尽快实施恢复,尽量减小施工区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 项目通过优化施工时序,加快了施工进度,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采取的减缓措施与原环评基本一致,项目施工期设置的临时设施均已拆除,并进行了迹地恢复和撒播草籽,现场无施工遗留痕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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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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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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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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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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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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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