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芯电产业园(二期)项目场地平整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针对你单位2026年1月7日发布的**县芯电产业园(二期)项目场地平整(项目编号:****)招标文件:
第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土方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单个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土方工程施工内容。
我单位及项目经理具备某河道清淤项目合同金额800余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清淤及淤泥干化处置等。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不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园区内
联 系 人:王智欣
联系电话:0551-****89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余宗礼
联系电话:0551-****1978、0551-****1975
****
****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