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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英明路150****医院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急救中心总建筑面积5428.88m2,急救楼为四层结构(地下一层及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独立基础。
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拟开设外科、内科、儿科、妇科、门诊科等科室,总计设病床51张,门诊接待能力约为137人/d,医护人员约55人,设备购置呼吸机1台、监护仪10套、中心监控系统1套。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戚红梅
联系电话:136****7668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