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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水平,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市场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根据评定工作总体安排,本次评定经过各物业服务企业自评、****政府****办事处)、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评定等环节,形成了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果。为确保评**果客观准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5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果(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等级等信息(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如对评**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后,我中心将根据异议核查情况,最终确定并公布2025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一批)结果。该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216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2025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果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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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