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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医疗科技字〔2025〕60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拟申请新增核技术利用活动的种类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00000360)一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证发放条件,我局同意向你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31MA7112TX6D
(三)单位地址:**省**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9****集团大厦东配楼9楼整层,10楼整层
(四)法定代表人:唐永科
(五)证件号码:**************
(六)联系人:万媛媛
(七)联系电话:**************
(八)许可项目: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新增销售Ⅱ类射线装置3台/年。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备注 |
| 1 |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 | Ⅱ类 | 3台/年 | 新增 |
三、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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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08月11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按要求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完善并规范销售台账。每年1月31日前,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第十二条要求,将你单位上年度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报送我局,并上传至**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三)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连续有效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五)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所列情形(许可证重新申请、延续、注销等)之一时,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时,应当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
六、****环境局高新分局,**市****支队对你单位辐射安全及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生态环境局****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