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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9
| 项目名称 | **县农****基地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渡普镇**村、净堡村及大路铺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66.6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可 |
| 联系人 | 徐峰 | 联系电话 | 187****791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5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85.1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2-2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流转8314亩农用地用于农****基地建设,主要完成育虾温室大棚、水田****基地及其他辅助设施工程,具体包括温室主体建设、虾池、土地平整、虾田环沟、灌溉排水及配套用房等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和粪便水需经过化粪池发酵技术处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或用作农肥,严禁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间生产、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稻虾种养中,水中会产生悬浮物、杂质等污染物。常用物理处理法,包括沉淀、过滤、吸附等。可以通过沉淀池、过滤器等设备对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去除大部分悬浮物和杂质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即土方、碎石、建筑材料、淤泥等部分用于废弃水域回填,多余部分全部清运至指定填埋区。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基地所种植的植被均为国内已有的物种,不涉及新引进外来物种。 | ||
| 承诺:**** 陈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可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