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航中学2025级七年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增加(四)样品要求
4.1样品: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设计图要求的“夏季运动服(男/女)”数量:一套;“春秋季运动服(男/女)”数量:一套;号码为170。左胸****中学校徽(校徽按照招标文件校徽设计图制作),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校服具有“CMA”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标书代写
4.2样品递交时间:所有样品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市**区王庄街道珠宝城2号珠宝路406室)并完成签收手续。所有样品均应粘贴标签,标签上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且粘贴牢固、书写清晰;样品和包装均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产品品牌、商标标志及企业特征等标识。如有请自行遮盖,****委员会可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判。超过样品递交时间送达的样品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4.3未提供样品或所提供样品不齐全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4.4投标人的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须于评审结束由招标代理机构再作通知。投标人接到退还通知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如通知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投标人提****委员会评审依据,评审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项目需复议等,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名称:****
地址:**市**区吴航街道鳌山路8号
联系方式:0591-****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
联系方式:0591-****38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涓东、宋芳、石铧、汤淑敏
电话:0591-****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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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9日